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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松原市出租汽车计价结构的听证会公告(一)

来源:         时间:2017-12-27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委拟定于近期召开调整松原市城市出租汽车计价结构的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松原市出租汽车行业有一定认识,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的松原市城区居民。报名时须详细提供姓名、年龄、学历、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数为29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2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6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8人;专家学者代表1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 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经市发改委、交通运管部门对报名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代表,采取公开随机选取,并由公证机关现场进行公证确认。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由所在单位推荐,由市发改委、交通运管部门聘请。

  3.旁听代表在松原市区产生,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方式予以确定。

  凡自愿报名的消费者、经营者代表请于2018年1月20日(休息日除外)前到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报名并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年龄、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四、新闻媒体由我单位发函邀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报名地点:宁江区东镇东路1388号,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8-2121740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SYWZ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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