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档案局(馆)为松原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待遇。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指导档案工作,保管开发利用档案,组织各县(区)档案馆贯彻档案法规,依法监督指导全市档案工作,保管市直单位档案,组织开发利用 开展学术研究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利用档案资料编辑出版档案资料和书籍,征集名人和社会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考核验收省先进二、三级档案室,对全市携带出境的档案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