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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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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 和《中共松原市委办公室、bet365体育投注在线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市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办发〔2014〕13号)规定,为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吉林省松原灌区管理局),为隶属于bet365体育投注在线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机构或职责调整

  无机构或职责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承担工程立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的编制、申报及办理工程开工各项审批手续工作;

  (二)负责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提供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工程合同工作;

  (四)负责按照要求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工作;

  (六)负责实施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工程总体和年度资金计划,使用好、管理好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概算,做好竣工后的决算工作;

  (七)负责承办工程阶段性验收的组织、协调及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八)负责工程建成后,运行管理和开发经营等工作;

  (九)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吉林省松原灌区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工程技术科

  (三)计划合同科

  (四)移民环境科

  (五)机电物资科

  (六)财务科

  (七)灌区工程技术科

  (八)干渠工程管理科

  (九)项目开发科

  (十)党群办公室

  (十一)基建办公室

  (十二)综合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自行分解。

  四、人员编制

  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吉林省松原灌区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18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15名,工勤岗位编制1名。

  五、领导职数

  核定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吉林省松原灌区管理局)领导职数5名(正职1名,副职4名)。

  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4名(12正12副)。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按照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开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公益服务职能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分类后,除国家和省明确政策规定外,原编制经费形式和人员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原实行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维持不变,待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四)在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等级规格规定未明确前,维持原机构规格待遇不变。

  (五)三十日内,按“三定”规定理顺名称和职责,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事宜。

  七、附则

  本规定由松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松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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