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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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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bet365体育投注在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4]13号)精神,将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整体划入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挂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牌子。

  一、职能转变

  将原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主要职责划入松原市农业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牧业(包括畜牧、兽医、兽药、草原、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生产管理,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市政府关于畜牧业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提出行业投资计划建议,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审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市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组织饲料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督及违法查处工作。

  (四)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组织起草松原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和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畜牧业饲养、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负责生鲜乳生产、规划、基地建设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行政管理和种畜禽、牧草种子及兽药等生产质量的监测、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残留监控工作;监督实施全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全市草业发展、草原(草地)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生态建设和鼠虫害测报与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境内草原的行政监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承担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根据国家畜牧、兽医行业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地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兽药广告审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核发放种畜禽(父母代)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出具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九)制定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工作和畜牧行业科技队伍建设;负责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工作。

  (十)负责畜牧业的经济、技术信息工作;负责畜牧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农业委员会增设3个内设机构,牧业科(草原饲料科)、兽医药政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调整后,松原市市农业委员会执行内设机构10个。

  三、人员编制

  将原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名划入松原市农业委员会。调整后,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执行行政编制36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工勤员额指标3名。

  四、领导职数

  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核增副主任职数1名,主要负责畜牧业管理工作,核增科级领导职数5名。调整后,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执行部门领导职数5名(1正4副),纪委书记职数1名(职数单列),科级领导职数15名(11正4副)。

  (责任编辑:sywz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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