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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2017年民生项目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17-03-13        【 字体:  

  3月13日,我市召开“3.15”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副局长姜春生同志发布了我市“3.15”系列活动情况,市工商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松原日报、松原日报·晨讯、松原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松原新闻网、松原网络电视、松原宣传网、松原文化网、“松原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参会。

  据了解,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的时间安排是2017年一季度,主要内容有:

  (一)组织开展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新闻宣传与消费维权同步进行”的工作思路,“3.15”期间,我市将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反映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活动。各地将联合媒体推出消费维权专栏,全方位、多视角解读和宣传消费维权工作。

  (二)组织开展“3·15”新闻发布系列活动。各地将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的主要内容有:公布“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方案;通报打假维权成果;通报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农资打假行动方案。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大型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联合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把宣传咨询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切实解决活动期间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全面展示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的新形象。活动时间统一为3月15日上午10时开始。

  (四)开展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曝光活动。经省局批准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集中曝光2016年度抽检活动相关数据,实现对侵权行为的“硬约束”。

  (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协义务监督员参观考察消费者满意单位、知名企业,现场体察其商品的生产、制作、加工、销售过程,宣传介绍名优产品,并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专项行动。重点检测儿童服装、儿童玩具、内衣、纺织品、床上用品,加大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整治力度,并根据检测结果,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双向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

  (七)招聘消协义务监督员。通过媒体,公开招聘30名自愿参与消协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义务监督员。积极引导他们参与宣传消费维权法律常识,履行社会监督的工作职责。

  (八)联手松原市网络平台企业,面向社会发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倡议书,并公布网络平台企业产品与服务质量报告,引导网络平台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网络消费环境。

  (九)联合媒体对“先行赔付示范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维权人物”、“优秀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等荣誉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弘扬社会正能量。

  (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按照市局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农资市场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会上,市工商局消审分局局长蔡立坤,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韩晓强,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1、松原日报记者:请问,我市今年组织开展的“3.15”系列活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3·15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责任,全面落实活动内容。二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把“3.15”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三是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活动中,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全力做好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舆论氛围。五是加强协作,及时总结。要求各地在“3.15”活动期间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注意总结活动情况,对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进展、创新成果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做好后续的宣传报道工作。

  2、松原网络电视记者:当前正值春耕备播的关键时期,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的有关情况?

  答:为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根据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农资打假工作要求,松原市工商局从1月4日至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优化农资经营主体,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准入环境。以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为契机,贯彻落实改革措施。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即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厘清种子市场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监管,在《种子法》修改后,依据工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肥料市场经营秩序,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建立台账、肥料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18382-2001)、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农资质量抽检,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做到规范抽检程序、细化抽检计划,继续实施农资商品“五个必检”、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肥料的违法案件。四是加强网络销售农资的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和受理农民投诉举报,搜索、发现网络农资经营的违法行为,并按照网络监管工作流程和管辖权限及时查处或分流处理。五是加强对农民投诉举报的受理,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值班值守,畅通农民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查,让农民投诉有门,投诉有果。六是探索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构建长效监管新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平台的运用,推动建立农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责任编辑:sywz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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