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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2016年民生项目新闻发布会

来源:         时间:2016-11-04        【 字体:  

  11月3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发改委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环资科科长张喜富同志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吉林日报、松原日报、松原日报·晨讯、松原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松原新闻网、松原网络电视、松原宣传网、松原文化网、“松原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参会。

  据了解,我市是吉林省粮食主产区之一,玉米和水稻秸秆资源极为丰富。为加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我市在大力开展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技术、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等常规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就地消纳的同时,还重点从摸清资源底数、建立收储体系、谋划产业发展、出台政策扶持、加大禁烧力度、实施项目带动等方面做了大量推进工作。

  目前,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已达到14户,其中:秸秆发电企业3户、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6户、秸秆肥料化利用企业5户。2015年全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达到了87万吨,主要是国能长岭生物质电厂秸秆消耗能力为每年28万吨、前郭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秸秆消耗能力为每年30万吨、乾安聚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秸秆消耗能力为每年24万吨,吉东科大、清华同方、长岭大伟等生物质企业秸秆消耗能力为每年5万吨;2015年我市秸秆利用量达到45万吨。2016年我市计划秸秆利用量达到75万吨,其中新增秸秆利用量30万吨,主要是生物质电厂新增秸秆消耗量20万吨,秸秆沼气、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肥料利用、秸秆育秧盘等利用新增秸秆消耗量5万吨,秸秆供热利用新增秸秆消耗量5万吨。

  在具体工作中,市发改委突出开展了五项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为全面摸清我市境内及周边地区秸秆资源量和实际利用量情况,市农委、发改委、石化园区等相关部门分别组成调研组,在我市境内及周边地区开展秸秆资源及利用情况统计工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合理规划布局提供基础依据。我市境内秸秆资源量可达到750万吨以上(绝干),以松原石化园区为中心,150公里范围内秸秆资源量可达到1700万吨(绝干),200公里范围内秸秆资源量可达到2500万吨(绝干)。境内秸秆资源农户直接用作燃料,用于农户炊事和冬季取暖,约占农作物秸秆总量的40%;用作肥料,主要用于秸秆直接还田等,约占秸秆总量的30%;用作沼气发酵、家畜饲料、发电、成型燃料等综合利用,约占秸秆总量的13%左右;剩余丢弃浪费的约占秸秆总量17%。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松原市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下达了松原市秸秆综合利用任务,2016年松原市新增利用能力30万吨,每个县、市(区)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必保5万吨以上。

  二是搭建收储体系,加强对资源管理力度。为推进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秸秆收、贮、运、加、销一体化管理,市政府成立了秸秆收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全面负责我市秸秆收贮的综合、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并于2015年11月挂牌成立了松原市惠民秸秆收储公司,注册在松原石化园区,拟在我市范围内建立“收储公司”“收储站”“收储网点”三级运营体系。目前,收储公司已完成了我市秸秆资源的调研摸底工作,并对秸秆收储成本进行了初步测算。同时为了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165个贫困村和58个人均收入点调村进行收储玉米秸秆。据统计223个村玉米秸秆产量70万吨,计划收储50万吨,人均增加收入400元,实现秸秆收储和贫困人口增收共赢目标。

  三是制定发展战略,做好与规划计划相衔接。我市已经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松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市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编制完成了《松原市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作为指导我市未来10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多次与省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衔接、项目衔接、资金衔接和政策衔接等工作,将我市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上报省里,争取列入全省的《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2016-2025年)》。

  四是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借鉴国内秸秆资源利用较好地区的先进经验,出台了《关于加强秸秆收储运工作的意见》,从加大行政支持力度、落实秸秆收储方面支持政策、开辟秸秆运输专用车绿色通道、落实秸秆加工企业支持政策、优先采购扶持等五个方面加大政府对秸秆收、贮、运的扶持力度。同时,对购置秸秆打捆机械设备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除享受国家、省购机补贴外,由县(市、区)财政按照国补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对收储能力达到每年3000吨的永久性秸秆收储网点,由县(市、区)财政发放一次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20万元,并由所在地政府向收储企业和经纪人免费提供秸秆储存用地,无法提供用地的则直接补贴每年2万元;对秸秆收储经纪人进行经济补贴,按10元每吨至20元每吨予以奖励;对从事秸秆运输的专用车辆发放特殊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各项费用;研究制定原料采购补贴办法;将秸秆深加工产品列入采购名录,优先选择秸秆深加工产品。

  五是加强战略合作,开展秸秆综合化利用示范建设。为加强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今年我市与国家级创新示范企业“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达成战略合作,依托其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生物质能源技术,在松原石化园区建设年产20万吨生物质合成油项目。项目总投资达33亿元,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可达12亿元,年利用秸秆120万吨。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和部分土方回填等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桩基础工程。此外,吉林宏日新能源公司拟在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建设生物质能源站,对镇内集中供热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并建设生物质气化装置,为镇内居民集中供热、供气。目前,宏日新能源公司正在制定建设方案,方案确定后将进一步与镇政府研究具体合作事宜。

  会上,市发改委环资科科长张喜富同志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松原日报记者:张科长您好,可否详细介绍一下我市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分别承担了哪些职责?

  答:露天焚烧秸秆已成为城市雾霾天气重要成因之一,而且造成了大量秸秆资源的浪费。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是控制和减少重污染天气、节约秸秆资源的重要措施,事关群众健康和百姓福祉。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和民生工程来抓,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烧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松原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其中公安部门负责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对阻碍禁烧监管监督的不法行为,予以治安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焚烧秸秆火点的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通报等。林业部门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治理,签订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承诺书,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都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督导机制,具体负责落实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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